關于組織參與2006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研究項目招標的通知
各有關院(系、部):
根據(jù)江西省教育廳《2006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研究項目招標公告》(贛教社政字[2006]14號)精神及有關要求,科技負責我校有關參與投標的組織工作。現(xiàn)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招標單位及項目名稱
(一)南昌大學江西省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
1.高校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的理論與實踐研究(資助金額:1.2萬元,成果形式:系列論文或專著,完成時間:2007年12月);
2.江西省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“十一五”規(guī)劃研究(資助金額:1萬元,成果形式:研究報告,完成時間:2006年12月);
3.大學生心理危機預警與干預研究(資助金額:0.8萬元,成果形式:系列論文,完成時間:2007年12月);
4.大學生創(chuàng)新創(chuàng)業(yè)教育與就業(yè)指導研究(資助金額:0.8萬元,成果形式:系列論文,完成時間:2007年12月);
5.高校專職輔導員隊伍建設研究(資助金額:1.5萬元,成果形式:研究報告和系列論文,完成時間:2006年12月)。
(二)南昌航空工業(yè)學院江西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育教學研究中心
1.當代西方哲學對馬克思主義的一種解讀——解構的馬克思主義研究(資助金額:2.3萬元,成果形式:專著,完成時間:2007年12月);
2.馬克思主義中國化與中國特色化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研究(資助金額:2萬元,成果形式:專著,完成時間:2007年12月);
3.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新方案實施與構建大思政教育體系研究(資助金額:1萬元,成果形式:研究報告和系列論文,完成時間:2007年12月);
4.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歷史考察與當代反思(或歷史、理論、反思——馬克思主義中國化)(資助金額:2.3萬元,成果形式:專著,完成時間:2007年12月)。
(三)江西師范大學江西省紅色資源開發(fā)與教育研究中心
1.江西革命精神群形成與發(fā)展的規(guī)律性及其教育研究(資助金額:1萬元,成果形式:系列論文,完成時間:2007年12月);
2.紅色資源開發(fā)與當代道德教育研究(資助金額:0.8萬元,,成果形式:系列論文,完成時間:2007年12月);
3.蘇區(qū)文藝研究(資助金額:1萬元,成果形式:系列論文,完成時間:2007年12月);
4.蘇區(qū)體育文化與實踐研究(資助金額:0.8萬元,成果形式:系列論文,完成時間:2008年1月)。
二、申報條件
1.項目申報人即課題負責人,項目申報人應具備副高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,有法人擔保,并具有完成招標項目的能力。
2.項目申報者必須是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實際組織者和參與者,并在項目研究中擔任實質性任務。
3.項目負責人須保證在規(guī)定的研究周期內,至少有1個月以上駐中心研究,第二負責人至少半個月駐中心研究。以上駐中心研究的時間及要求在聘任合同書中明確,聘任合同書應在項目評標通過后,正式批準立項前,按《江西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管理辦法(試行)》第十二條第3、4項的有關規(guī)定開具及報送。
4.已有江西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招標項目未完成者,不得申報。
三、投標辦法
(一)、投標文件
投標者請仔細閱讀招標文件,招標文件包括:
1.江西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招標項目申請評審書(以下簡稱“評審書”)(見附件一);
2.江西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招標項目申請評審書活頁(以下簡稱“活頁”) (見附件二);
3.江西省教育廳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(試行)(見附件三);
4.江西省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管理辦法(試行)(見附件四)。
(二)投標材料及時間等要求
1.申報材料:“評審書”及“活頁”各一式6份(請用電腦輸入,用A4紙雙面打印),及其電子文檔。
2.評審費:每個項目150元。
3.報送時間:僅2006年7月10日一天,逾期不予受理,科技處不受理個人申報。
4.聯(lián)系人:科技處孟江燕老師;聯(lián)系電話:8223255。
四、其它
1.中標項目按《江西省教育廳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》和《江西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管理辦法(試行)》進行管理。
2.項目成果出版(發(fā)表)時需在顯著位置注明“××大學江西省××研究中心招標課題”。
3.項目經費由有關研究中心按規(guī)定撥付。
科技處
二○○六年六月十二日
附件:
1.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招標項目申請評審書
2.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招標項目申請評審書活頁
3. 江西省教育廳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(試行)
4. 江西省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管理辦法(試行)
